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曹正坤 李立颖)近日,涟源法院充分运用“府院联动+司法建议”的方式,化解一起跨度逾20年的婚姻登记行政争议。
2024年,何某(原籍河南)意外发现自己于2001年与伍某(原籍湖南)在某镇政府办理过结婚登记。然而何某表示,自己当年仅与伍某存在恋爱关系,从未共同前往办理登记手续。为此,何某向广东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判决与伍某离婚。法院经审查认为,该争议属于行政纠纷范畴,裁定驳回其起诉。
2025年4月,何某以某民政局为被告,向涟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该结婚登记。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,该案已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,依法本可驳回,但考虑到若起诉内容属实,该登记将严重影响何某与伍某现有的婚姻家庭生活及社会关系。为此,法官秉持“如我在诉”、司法为民的理念,依职权启动了全面调查。

经深入核查,某镇政府于2001年为何某与伍某办理的结婚登记,实为二人不知情且非本人签字的无效行为。双方于2002年分手后再无联系,并已各自组建家庭、生育子女。由于该登记导致双方目前均处于重婚状态,二人共同请求予以撤销。
鉴于此,为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,保障何某、伍某各自现有婚姻家庭及社会关系的稳定,涟源法院在厘清事实后与某民政局充分沟通,向该局制发司法建议,建议其及时核查、撤销涉案婚姻登记。
某民政局高度重视,经核查后依法做出了撤销决定。随着困扰当事人二十年的“被结婚”状态被依法纠正,何某主动撤诉,并向法官赠送锦旗表达诚挚谢意。
该案通过“府院联动+司法建议”的方式,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理念落到实处,既为群众抒忧解困,又维护了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,进一步助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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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